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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[2023-07-27]    陳子遷律師:禁止「獨」歌傳播 令「軟對抗」絕跡

    陳子遷律師 吉林省政協委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專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香江聚賢法律專業人才委員會主任


    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,禁止任何有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或侮辱國歌的四類人,以任何方式發布、廣播、表演、刊印或出售「獨歌」《願榮光歸香港》,包括歌曲旋律、歌詞及改編版。該歌曲是不折不扣宣揚「港獨」、鼓吹分裂的惡意歌曲,必須盡快禁制。律政司此舉是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風險,從根源打擊分裂國家的活動,必要及時,合法合理,可以有效打擊「軟對抗」,起到震懾作用。


    「軟對抗」是指一些人透過媒體、文化藝術等渠道,煽動仇恨、鼓吹暴力,燃燒被激化的情緒,從而危害國家安全。與以往「硬對抗」相比,「軟對抗」更加隱匿、更着重於意識形態領域的煽惑,主要通過媒體、輿論、文化載體等進行操弄,進行軟性的政治對抗。「港獨」歌曲的傳播就是目前隱藏在地下的反中亂港勢力搞「軟對抗」的一種方式。


    是次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,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「獨歌」,就是通過禁制令等法律手段打擊「軟對抗」。禁制令發揮遏止及阻嚇作用,符合法治精神。律政司亦已公開表明,若禁制令獲批,會為新聞工作加入豁免條款,豁免記者在執行新聞工作活動時的禁制令及民事責任,進一步釋除了一些社會人士的擔心。律政司入稟的決定和禁制令的範圍均屬合理水平,界定清晰,避免歌曲被大眾誤認為代表香港。


    面對新的政治形勢和國安風險,特區的法律必須與時俱進,增加更多法律工具。比如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,加強政府維護國家安全,並因應最新形勢對現時本港一些法例作出修改及完善,令執法部門有更多法律工具遏止「軟對抗」。只有形成法律的震懾力,才能強勢遏止反中亂港勢力捲土重來。應對「軟對抗」的關鍵,還是要靠依法辦事,令法律界線愈加清晰,搞事者不敢亂來。


    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媒體時表示,絕不同意有關言論指現時大多行為被歸入「軟對抗」,是控制市民思想的看法,全力打擊「軟對抗」是必然要做、絕對不能妥協的事,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居安思危,絕不認同到了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就應該鬆懈,絕不應涉「邊際效應」考量。危害國安是嚴重罪行,可造成非常嚴重後果,包括國家被分裂、國家政權被顛覆、發生恐怖活動等,特區政府有責任對各類「軟對抗」全力打擊、追究到底。


    期望法院可以頒布禁制令,阻止歌曲在本港及海外繼續傳播,以鞏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安定的社會環境。貫徹落實國安法是香港重中之重,絕不能有絲毫動搖。只有這樣,特區政府才能真正集中力量發展經濟改善民生,更好地發揮自身的優勢,開創良政善治新篇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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